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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婚姻已經結束了,前夫卻想回到這個家,你覺得好是不好?

12月13(星期四)晚上九點播出的「爸媽囧很大」要探討這個問題。過去有不少電視節目邀請我談這個主題,我都婉拒了,其中曲折在我這篇舊文〈是「專家」還是「藝人」?〉說得很清楚。這回答應上節目當然是衝著主持人李四端的形象,還有就是相信節目的一貫品質;不過,事先我還是用 e-mail 跟製作單位來回地溝通,直到放心為止。

回到正題:離婚之後還有可能再續前緣嗎?破鏡重圓是不是一件值得敲鑼打鼓慶祝的好事?我發現,華人社會裡普遍還是有「寧拆十座廟,不毀一門親」的觀念,假如已經分手的夫妻有機會復合,大夥兒幾乎都會樂觀其成。問題是:當初使得兩人無法維持婚姻的因素還在不在呢?倘若那些因素都在,復合之後難道不會讓往事反覆上演,使彼此更加痛苦?

不止一次,我聽到想回家的「前夫」們信誓旦旦說他們已經痛改前非,從前的慣性外遇、疏忽家庭、大男人主義、暴躁脾氣、不負責任、嗜賭酗酒等等都不會再犯了;然而,改變人格豈是一件簡單的事,假如兩人沒有好好地尋求婚姻諮商的協助,或者自認「錯得比較多」的那一方趕快去做長時間的心理治療,光想靠愛情或意志力來改變個性或為人處事的風格,成功率實在不高啊!

也有人說,看在孩子的份上,假如孩子的爹想回頭,讓家庭再次完整,難道不該給他一個機會?坦白說,我認為從某個角度來看,這想法並不算錯;不過,極有可能父母復合之後仍舊衝突不斷,讓孩子夾在中間更加為難,在這種情況下我就看不出對孩子們有什麼好處,還不如各自經營一個新家,父母先把自己照顧好,才有餘力照顧孩子。簡單地說,我認為家庭是否擁有良好的功能比較重要,形式上是否完整反而是其次的。

為什麼很多人做了「結束婚姻」的決定,卻再次接納從前已經證明「走不下去」的伴侶呢?我認為「寂寞」是最主要的原因。很多人沒料到離婚之後雖然擁有難得的自由,卻也需要忍受從兩人世界落入單身的不熟悉、不習慣;於是,只要對方稍稍示好,你就心軟了。這時最常出現的內在語言就是「他說他會改,再給他一個機會吧!」、「婚姻走不下去我也有錯,不能全怪他。」、「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,我忍一忍就過去了。」……假如你夠理智,這些話都不堪一駁;但心軟的人是不容易理智的,我聽過多少反覆跳針的故事,簡直像是「鬼打牆」一般,怎麼繞都繞不出來,最後再也沒有人同情那個重覆心軟的傻瓜,你能從親友那裡得到的支持也會越來越少,這筆帳,怎麼算都是划不來的呀!

假如一段婚姻走到了盡頭,你終於下定決心結束這一切,這時還能不能「一步一回首」、期盼和前夫(或前妻)復合呢?假如你正在經歷這種天人交戰,請你一定要問自己這些問題:

1.你希望讓前夫回來,只是為了孩子嗎?有多少成分是為了孩子?又多少是因為舊情難忘?
2.如何判斷前夫是「真心悔改」?你有把握造成離婚的事件不會重演嗎?
3.接納前夫回家,究竟是對你有利、還是對前夫有利?
4.你是不是一個容易心軟的人?平日就連流浪貓狗你都常常想帶回家,更何況是曾經有感情的前夫......;所以,有沒有可能你只是同情他、而不是因為還愛著他?
5.平心而論,分開後的這段日子,你過得比在婚姻中好、還是比較不好?